在5月8日,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的訊息,為了進一步規范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發展,促進其高質量的增長,電子信息司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1年本)》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鋰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鋰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本)》(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該規范條件并非行政審批的前置和強制性文件,而是旨在引導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其涵蓋了產業布局和項目設立、生產經營和工藝水平、產品性能、安全和質量管理、資源綜合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衛生和社會責任、監督和管理等多個方面。這一規定適用于鋰電池、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生產企業。
此舉不僅優化了鋰電池及主材的技術標準,引導行業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制造項目,更能避免無序競爭,為行業的健康發展助力。
近年來,由于預期行業發展前景良好,各路資本紛紛涌入鋰電賽道,導致全產業鏈產能迅速擴張。研究報告顯示,從2018年到2022年,鋰電池產業鏈各環節產能擴張的復合年均增長率分別為——上游鋰資源33.6%、中游材料57.1%、動力電池66.8%、下游新能源汽車53.5%。
然而,由于產能擴張與終端需求錯配造成的階段性產能過剩,近兩年行業開始了“內卷式”庫存出清。在此背景下,為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我國鋰電池產業健康發展,《征求意見稿》提出了降低重復產能建設、提高新入產能門檻的產能布局建議。這一舉措將有助于提升行業的整體競爭力,并確保市場的穩定發展。在產能布局和項目設立方面,《征求意見稿》強調了鋰電池企業和項目的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及布局要求,并鼓勵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制造項目,轉而注重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和降低生產成本。在生產經營、技術條件和工藝水平方面,《征求意見稿》也提出了一系列指導意見,如企業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申報時上一年度實際產量不低于同年實際產能的50%等。這些規定將提高企業的項目準入門檻,同時也對正負極企業的磁性異物標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達到10ppb級別的控制水平,這需要非常高的工藝要求。
李衛鋒認為,《征求意見稿》對鋰電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具有三重意義。首先,它有助于解決產能過剩問題,促使企業更加注重技術創新和產品質量,避免盲目擴大產能。其次,有利于提升國際競爭力。企業為了達到新的技術標準,將增加研發投入,推動鋰電池技術的創新,下游企業也將選擇更高質量的原材料供應商,從而提升中國鋰電池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最后,也有利于實現綠色發展。通過合理控制產能和技術創新,鋰電池行業將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實現綠色發展。這些觀點得到了張佳峰教授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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