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全國期貨(期權)模擬交易大賽即將開始,無門檻可報名,
今年的這次模擬比賽,由期貨日報主辦,文華財經協辦。
一、模擬大賽時間
報名時間:2025年3月3日—9月26日
比賽時間:2025年3月28日—9月26日
二、參賽條件
1、以手機號作為參賽者身份依據,每位用戶僅可報名參賽一次,同一身份證號下的多個手機號視為同一用戶;
2、參賽須使用指定模擬交易軟件;
3、報名參賽即視為參賽者同意將自己的模擬比賽數據或個人參賽相關信息在包括但不限于期貨日報、文華財經、大賽官網、大賽官方APP及其他相關媒體展示。
三、模擬大賽規則
1、模擬交易以實盤行情為撮合依據、成交;
2、手續費標準:交易所標準*1.5;
3、保證金標準: 交易所標準*1.5;
4、報名成功后,每位參賽者可獲初始模擬資金100萬元,比賽期間,禁止出金或入金;
5、期權合約的最后交易日,所有未平倉的實值期權將自動執行行權或被行權;
6、比賽期間,一經被發現或被舉報有為了獲得好成績而進行的非實盤時正常的交易行為將被視為作弊行為(如:通過交易不活躍合約獲得利潤取得獲獎成績,以上僅為作弊行為舉例,不僅限為此行為)而被取消參賽資格。主辦方有權即時取消作弊參賽者的參賽資格,“非實盤時正常交易的行為”及“不活躍合約”的界定權歸主辦方所有;
7、獲獎名單公布日至之后的第30天以內視為大賽成績公示期,如對本次比賽成績結果有異議,請與大賽主辦方聯系,公示期過后將按公示結果頒發獎勵;
8、本次大賽的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四、模擬大賽排名規則
1、大賽分為期貨組與期權組兩個排行榜,按參賽者交易的相應品種分別統計成績進行排名;
2、比賽成績采用參賽賬戶累計凈利潤((平倉盈虧+持倉盈虧)—手續費)從高到低排序;
3、大賽除比賽的最后一天以收盤價統計成績以外,其它比賽日統一以結算價統計成績進行排名;
4、因行權獲得的期貨合約所產生的盈虧及獲取該期權時支付或收取的權利金,均被計算到期貨收益中;
5、三月與四月比賽成績合并按月度排名規則進行排名。
五、獎項
分組 |
獎項 |
獎勵 |
期貨組 |
賽季冠軍 |
10000元、證書 |
賽季亞軍 |
5000元、證書 | |
賽季季軍 |
3000元、證書 | |
賽季4-10名 |
1000元、證書 | |
賽季11-20名 |
500元、證書 | |
月度冠軍 |
1000元 | |
月度亞軍 |
800元 | |
月度季軍 |
500元 | |
月度4-10名 |
300元 | |
期權組 |
賽季冠軍 |
10000元、證書 |
賽季亞軍 |
5000元、證書 | |
賽季季軍 |
3000元、證書 | |
賽季4-10名 |
1000元、證書 | |
月度冠軍 |
1000元 | |
月度亞軍 |
800元 | |
月度季軍 |
500元 |
注:期貨組和期權組的賽季冠、亞、季軍將額外獲得本年度實盤賽頒獎大會的受邀資格,并享有交通與食宿全免的禮遇。
六、獲獎、領獎規則:
1、在同一發獎周期中,每位參賽者不可兼得兩項及兩項以上的獎項,按取獎金較高的原則僅可獲得一個獎項;若獎金相同,則優先授予期貨獎項,空缺的獎項按排名順次由下一名參賽者補上;
2、每位參賽者在兩組比賽的同類獎項(月度或賽季獎項)評選中僅能分別獲獎一次。例如,若參賽者已獲得四月期貨月度獎項,則之后在期貨月度獎項中的名次將不再有獲獎資格,空缺獎項按排名順次由下一位參賽者補上;
3、獲得獎項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參賽者賬戶累計凈值≥1.1;
(2)獲賽季獎項者,有交易或有持倉的交易日>20天;
(3)獲月度獎項者,在獲獎當月有交易或有持倉的交易日需>5天。
如不滿足以上條件則排名視為無效,按排名順次由下一位符合條件的參賽者補上;
4、所有獲獎名單將在網上公示,屆時請獲獎者至“個人中心”完善領獎信息;如大賽結束后1個月內,仍未完善領獎信息的獲獎者則被視為主動放棄所獲獎項包括放棄獎金;
5、本次大賽頒發的所有獎金由期貨日報代扣代繳相應個人所得稅后發放。
以上是“第三屆全國期貨模擬大賽規則、報名時間”的內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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